周常衛給方大成錄完口供出來,小歸遞給他一份舊案資料。
“受害人的身份確定了,的確是煙廠門衛的女兒,叫宋芳。”小歸說,“八年前宋芳無故失蹤,她家里還來警局立過案、登過尋人啟事。”
周常衛翻了幾頁,信息都對上了,方大成的口供可信度很高。
“我去審丁強。”周常衛琢磨思忖了片刻,“建國,你把劉任達帶到隔壁的監聽室。”
五分鐘后,丁強被帶進了審訊室。
萬茂記筆錄,周常衛來審:“受害人宋芳,”他把桌子上的照片推過去,“認識嗎?”
丁強只掃了一眼,立刻否認:“不認識。”
“確定?”
丁強斬釘截鐵地說:“我從來沒有見過她。”
周常衛腿一伸,身子往后靠:“沒見過啊。”他不緊不慢的,“那你解釋一下,你的職工胸針為什么會和受害人的尸體埋在一個地方。”
丁強一時沒反應過來:“什么職工胸針?”問完自己愣了幾秒,然后激動地站起來,“你們少在這污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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