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成說完,緩了一下:“我就知道這么多,都說了。”
周常衛開始提問:“你認不認識受害人?”
“不認識,但見過幾次。”方大成解釋,“她是我們煙廠門衛的女兒,來廠里給她父親送過飯。”
“這八年來你為什么都不吭聲?”讓犯人逍遙法外了八年。
方大成老實說:“劉任達和丁強離開煙廠后開了麻將館,認識很多社會上的人,我就一個普通工人,家里還有兩個小孩要養,怕被報復,不敢站出來說話。”
周常衛還是覺得證人出現的時間太過蹊蹺了:“現在不怕被報復了?”
方大成目光略有閃躲:“前幾天,我聽說李權德被人殺了,劉任達和丁強都來警局錄過口供,我猜想可能跟八年前的案子有關。我兒子和女兒不久之后要去國外念書了,我一個人沒什么好怕的,就過來作證了。”
然而實際的理由是——
麻將館那個管賬要債的男人把匕首拍在他臉上:“你要是去作證呢,多少錢都任你開,你要是不去,我今天就給你開腸破肚了。”
男人叫譚文彬,他在麻將館見到過。
他收了錢,并把兒子和女兒都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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