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人多勢眾,我們的人都受傷了,而且船隊每個月都要經過那兒了,那次我們公司的副經理老張也在船上,他實在沒辦法,只能賠了兩萬。”
“接著說。”
……
蔣經理一起一起地說,聽著令人憤慨。
只要去拉一次煤炭就會被敲詐勒索兩次甚至三四次,有時候船員甚至被打。
最嚴重的一次是上個月,他們滿載三千多噸煤炭的船隊在邳洲境內航行時,被一條裝載一百三十多噸嚴重超載的個體船尾隨行駛。
由于那個航段船多、船舶密度大,航運公司船隊減速航行,而尾隨的個體船仍以原速行駛。
因為嚴重超載和航速太快,其船頭撞到了航運公司船隊最后一條駁船的船尾。
個體船沉沒了!
盡管這個事故的責任應該全部歸于個體船,但沉船的船戶和附近的個體船戶一下子來了七八個人,先打了范隊長,然后要賠償船貨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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