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卓云與林旭平的離婚案鬧得沸沸揚揚,判決結果花了一年才塵埃落定。
雖然兩個兒子都明確表示要與母親一同生活,林旭平也承認自己有婚外情過錯,但卓云當時的精神狀態(tài)極不穩(wěn)定,并且已經(jīng)辭掉了樂團的工作。
考慮到這些客觀因素可能對孩子成長造成一些不利影響,林深與林一的撫養(yǎng)權最終還是被判給了父親。
當時林深已經(jīng)升入寄宿制初中,林一獨自一人被送入林旭平的新家。
父子二人的共同生活沒能持續(xù)太久。
林一將林旭平視為空氣,在家待的時間極短,后來甚至發(fā)展成夜不歸宿。
他不接林旭平的電話,也不去學校,林旭平只好去派出所報案,最后發(fā)現(xiàn)他偷偷跑回了卓云住的舊宅。
后來林旭平還去卓云家里抓過幾次人,但林一的離家出走反而越來越頻繁。
林旭平不再堅持,默許了林一住回卓云家。
卓云去世之后,林深帶著林一與林旭平徹底決裂,父子間再無來往。
與讀音樂學校的林一不同,林深就讀的是一所普通的寄宿制中學,卓云去世那年恰逢他課業(yè)最繁重的時候——他正在準備高考。
林深極少有機會回家,秦正華擔心林一獨自生活有困難,便讓他的侄女楚寧時不時前往林一家照看他,卓云這邊的親戚也偶爾會過去一趟,給林一補充些生活必需品。
但林一其實更為享受獨自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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