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春季。
「曾經轟動一時的莊姓nV大生命案,今早申請再審通過。根據范律師所提供的證據表示,當年窗外泥土上所留下的鞋印,是於1990年販售的經典鞋款,全球限量兩百雙,價值不斐,名單排查後,購買戶根本沒有孫姓嫌犯,況且依據當時孫姓嫌犯家中的財務狀況,是并不允許他花如此大筆錢去買一雙球鞋。而就醫報告也顯示,孫姓主嫌左側膝蓋因運動傷害,曾動手術打上石膏一個月。即便拆下石膏,仍需要長時間的復健,膝蓋彎度的幅度不能夠太大,在這樣的情況下,實在很難獨自一人翻墻進入被害者家中。」
「案件從一開始就陷入深深的迷霧之中,究竟是誰在說謊?有幾分真實,就幾分虛假。前些日子因綁架袁姓nV子,而遭到逮捕的賈姓嫌犯,昨日在接受審訊時,透過袁姓nV子提供的錄音筆,得知當年莊姓nV大生命案由他所為,而他也承認,警是他報的,卻被人刻意隱瞞。而他更聲稱現任警察署署長,賈天仁,是他的父親,他所有的犯罪都是他父親一一替他壓下。」
「這無疑不是對警界投下一際震撼彈。有多少不為人知的秘密在世界的背後運轉著,又有多少因個人因素遭到誣陷的受害者們躲在世界的角落,無法替自己發聲,只能一輩子活在眾人的輿論底下,孫楠的案件也不過是冰山一角。我們記者該做的事是去探究真相,而非替那些貪圖利益的官員們進行隱瞞,民眾也不該盲從,自由的年代,難道就不用為了說出口的話而負責嗎?」──朝日電視臺,梁儇儒,為您報導。
「請問當年為什麼不替自己發聲,等到了十年過後,假釋出獄了才聲稱自己是無罪的?不覺已經太遲了嗎?」
「十年過去,難保證據不會被毀損,會不會有偽造證據的可能?你們對宣判「無罪」有幾分把握?有勝算嗎?」
「難道真的不是為了高額的賠償金,才提出再審申請的嗎?」
孫楠從地檢署走了出來,身上穿著一件大衣,帶著鴨舌帽,連墨鏡也戴上了。把自己裹得嚴實,不愿意被任何攝像鏡頭給拍到,更不想多說一句話。
范楚諺護在了他的身前,替他擋去了所有的麥克風,「不好意思,我當事者目前不接受任何的采訪,請各位大哥大姊麻煩後退點,給我當事人一點私人空間。」
從地檢署走回車上的路是如此之漫長,整路上各家電視臺的記者都窮追不舍,非得問出些什麼,好能夠交差。范楚諺問過孫楠,是否想要接受媒T的采訪,孫楠堅決反對,他說,他不想要在大眾面前拋頭露面,讓人以為他在賣慘。
一人一話足夠讓謠言滿天飛,他不想再受輿論攻擊,他只想要一個安靜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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