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時候最討厭我哥。
那時候我倆總打架,我總吼著要走要離開他家,可我除了我哥家,也沒地方可去。
我都還沒記事呢,我爸就進去了,判了十三年,我媽抹了兩把淚,就把我扔在了我三伯家,跟著親戚去了鵬城打工。
三伯的兒子比我大四歲,就是我哥。
我三伯對我很好,可他兒子對我不好,可能是覺得我搶了他的半張床,所以他總不給我好臉看。
我那會是狗都嫌的年紀,沒有一點寄人籬下的自覺,很吵很鬧很沒分寸。
一回我偷拿了我哥的mp3,不小心給摔壞了。我哥特生氣,那是他小女朋友給他買的,他寶貝的很,拿著拖鞋追著我打,我逃跑的時候被一個小馬扎絆了一腳,把門牙都摔出血了。
我吃著三媽煮的茶葉蛋,歪著腦袋得意洋洋的看我哥被罰站。
他站在墻角,捏著壞掉的mp3瞪著我,一只手偷偷給我比中指。
夜里他一腳把我從床上踹下去,騎在我身上狠狠拍了我兩腦袋才讓我上床。
我在我哥家待了三年,我三伯的店倒閉以后欠了些錢,把房子賣了,一家人搬進了出租屋里,于是我又被我媽托到了我姥家,其實我姥姥姥爺早死了,現在的這個是我二姥,他身邊本就已經養了其他舅舅的幾個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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