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自已的小窩時,已經很晚了。
破舊國宅改建的套房是我在這座城市的棲身之所,專門租給學生和收入不高的社會人士。每逢下雨,屋內總下著小雨,可我不住頂樓啊,這水打哪來別告訴我,我不想知道。
總之屋況十分堪憂,讓我忍著不向建管局舉發是因為這里交通方便、租金便宜,畢竟鄰近捷運站的套房一個月才八千,還包水包網路,在這寸土寸金的大城市已經算是佛心價了。
大四那年,由於實習的緣故,我常常早出晚歸,無法配合門禁,所以搬離學校宿舍,之後我就一直住在這里,動過很多次念頭想搬,想想卻又舍不得。
和顧凱風分手後,我先後換了手機號、重新申請所有社群帳號、丟掉所有跟他相關的物品、刪光所有和他的合照,共同朋友也再不聯系,唯一不變的就是我仍居住在這間小套房,懶得搬家只是藉口,或許潛意識里,我仍然希望他來找我吧。
老舊國宅沒有電梯,晚上回家的時候,Y暗的樓道只有一盞燈忽明忽滅,高跟鞋敲在樓板發出叩叩的回音,連綿不絕,營造出恐怖片的氣氛。
才爬到四樓我就已經氣喘吁吁,歲月不饒人哪,想當年老子能一手扛著一箱啤酒一手扛著活人連跑帶蹦地直奔頂樓呢。
刷地一聲,四樓nV房客拉開一條門縫,露出一張骷髏般眼窩深陷的臉孔。
「哇啊!」我連罵幾聲臟話,仔細一看,nV孩臉上涂著嚇Si人的黑sE眼影和紫sE唇膏。
「大嬸,拜托你小聲點,喘得像在J1Ao。」她嘴里嚼著口香糖,尖酸地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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