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先勾引我的。”尹路語氣頑劣。
“你只需回答是或者不是。”金律師語氣強硬。
“是!是總行了吧?”尹路不耐煩道。
金律師又拋出下一個問題:“你喜歡聽你繼母唱《征服》對吧?所以當你在酒吧里第一次聽洛凡唱這首歌的時候,你就想要征服舞臺上這個看起來強勢又英氣的女孩。”
尹路的面部肌肉猛地抽動了幾下,半晌才說:“沒有,我沒那么想過。”
金律師的嘴角再次掛上了一絲若有似無的笑容說:“有心理學指出,從長期被壓迫,到有機會去報復,很多人都會從中得到快感。而被告正是這樣,他喜歡征服那些強勢的女人,讓她們按照他的意識轉變,這樣他可以得到極大的滿足。”
“我還要補充一點”金律師繼續說道:“被害人洛凡雖然向證人花小西表達過如喜歡你這個的話,但并不能證明她是同性戀者。就如同,我們經常對媽媽說,我愛你,那我們就有戀母情節了嗎?我們向狗狗說,我愛你,那我們就獸*了嗎?”
旁聽席里傳出了笑聲。
我卻一直在思考金律師的那句“從長期被壓迫到有機會去報復,很多人會從中得到快感”,仔細想來是有多么的可怕。
后面的陳述,基本都是傾向洛凡這邊,很多法律條文我已經聽不太懂了。
我注意到對面的尹路,他周圍竟沒有一個親人或者朋友陪同。旁聽席上除了洛凡的親屬,就是青少年保護機構的人。
最終法官宣布尹路故意殺人罪,手段極其兇殘,情節極其嚴重,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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