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后,你們連本帶利還回來600銀元,這個金手鐲我就還給你們。
倘若一個月后,你們不來贖這典當物,這金手鐲可就給我們當鋪所有了!”
不愧常言道,無商不奸。
一個九兩半的金手鐲。竟然只給典當5000塊錢,這吞的簡直不是一丁半點。
可是,我和大波浪淪落到現在這個境地,只能站在哪個山頭,說哪個山頭的話。
我淡定的點點頭。
“好,成交!”
我和那當鋪老板簽了契約。老板收下我的手表和大波浪的金鐲。付給我們600塊銀元。
當票一式兩份,我將當票工工整整疊起揣在懷中。
希望一個月后,我們還能有這個機會,來贖大波浪的限量款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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