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嗎?
徐檀兮有點信了。
溫照芳二審開庭的時間定在了五月初,和二十五年前的車禍案一起審理,因為徐伯臨是兩起案件的嫌疑人,而且案子存在因果關聯,警方特意申請了合并審理。
原本沒有這么快開庭,是祁栽陽要求的,徐伯臨也想早點上庭,案子的關注度又過高,法庭多方面考慮之后,鑒于原、被告方庭審資料已經準備完畢,同意了提前審理。
開庭那天,天朗氣清。
祁家人和洪家人都來了,戎黎也在,唯獨徐檀兮沒有出現在旁聽席,徐伯臨開始發慌了。
溫照芳是一號被告,上來就痛哭流涕,認罪悔過。
歐陽燁為她做減刑辯護:“二十五年前,我當事人的婆婆,也就是徐家車禍案的受害人之一廬硯秋,抱回來一個孩子,并聲稱孩子是我當事人的丈夫徐伯臨先生的私生女。當時,我的當事人正懷胎八個月,因為突如其來的打擊,她當場流產。就是因為這件事,我的當事人患上了精神性狂躁癥。”
歐陽燁稍作停頓:“徐家車禍案的幸存者徐檀兮,就是當年被抱回徐家的那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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