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還有上訴流程,有沒有鄉紳調解等等。
由于題目比較含糊,考生需要展開想象,進行各種可能性的邏輯推理。
這道題看似簡單,但實際很難,尤其是第一個問題,此案判決是否合理合法?
這里面至少涉及到《宋刑統》的七八條規定。
甚至還埋有地雷,比如題目說,兩家私下簽訂林地轉讓契約,一個‘私下’二字,就給人一種不合法的感覺。
實際上,鄉民簽訂契約的方式,《宋刑統》并沒有明確規定,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愿的表示,官府就應該認定契約合法。
再有就是鄰居認為李生違約在先,明明轉讓的是林地,李生卻把它變成上田,違反了契約。
但《宋刑統》只是明確規定甚至改變官田用途,需要事先報官府批準。
至于私田則沒有這方面的規定,既然沒有規定,那所有權屬于誰,誰就有權改變土地用途。
范寧認為王生是因為土地款還沒有付清,土地所有權是他所有,李生屬于違約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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