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對于什么才是虐待,阿美利加于1974年通過的兒童虐待預防與處理法案中有著明確的定義:父母或看護人近期的作為或不作為,導致兒童死亡、受到嚴重的身體或情感傷害、遭到虐待或剝削,及其他可能造成嚴重傷害的作為或不作為。
在阿美利加“保護兒童、人人有責”基本上已成全民共識。如果知情人不舉報,很可能還會被訴諸法律。
從最早實施各項兒童保護法規開始,各州的法律就規定了醫務人員具有報告的責任,之后又將這種報告的責任逐漸拓寬。這些條例的實施逐漸形成了一個“全社會隨時監督、舉報對兒童身心健康不利情況”的社會氛圍。
對于保護兒童的問題,也許在華夏人看來阿美利加人特別愛“管閑事”。
曾經有部電影刮痧就描寫了華夏的爺爺到阿美利加探親,為孫子刮痧止痛,醫生與護士發現孩子身上的傷痕后立即通知當地兒童福利局,隨后兒童福利局官員、警察等紛紛趕到,這就是強制報告制度的真實寫照。
“當時我把孩子生在醫院之后,醫生認為我沒有任何照顧孩子的能力,就向兒童保護服務中心舉報了,隨后兒童福利局就對我的情況進行了調查”伊迪絲說起往事的時候,看似平靜但實則帶著很大的怨氣。
兒童福利局有一整套完善的調查、評估、提起訴訟機制,力求在最大程度上給予兒童最優先的“保護”。
接到舉報后,兒童保護服務中心將此事按照最為緊急的p1級處理,接到報告后兩個小時內,調查人員就上門進行了調查。調查人員對伊迪絲進行了背景調查,由于伊迪絲的工作情況特殊,她大學畢業后的工作記錄幾乎都是空白。
看到這種情況后,調查人員立即認定伊迪絲根本就沒有能力撫養兒子,所以立即啟動了保護程序。
當初對伊迪絲調查的時候,她并沒有透露孩子的親生父親是誰,所以現在關毅突然冒出來,而且是以伊迪絲丈夫的身份提出要回孩子的撫養權,兒童福利局自然是要進行一番調查和訊問的。
提前準備好各種有可能涉及的問題,當然是必備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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