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醒來的時間已經是下午,身旁沒了方翰均的身影,我撈來床頭柜上的手機,通知欄顯示一則一小時前傳送的訊息。
「有事出門,午餐放在客廳茶幾上,晚點再過去你家。」
傍晚時分,門鎖轉動的聲音傳來,方翰均脖子上的領帶被扯松了一點,他把外套隨意一扔,一語不發把我抱住。
「怎麼了?」他抱得我有點喘不上氣,沙發因為兩個人的重量發出悶聲,但我沒有抗拒和掙扎,而是靜靜回擁。
他的臉埋在我的頸窩,「什麼都別問,就這樣讓我抱一會兒。」
直到呼x1變得平穩,他開口道:「你還記得我們第一次說話的時候,我開玩笑地對你說我父母親的事嗎?」
「管家中午打電話給我,說有重要的事要我回老家一趟,家里最近在整理NN留下來的書信。」
「我爸媽在我三歲那年就離婚了,我NN是他們離婚協議書上的其中一位證人。」
莫名的一GU寒意從腳底竄升,刺骨得讓我打了個寒噤,明明知道方爺爺對於接班人的執拗與重視,方NN為何選擇隱瞞這個秘密直到人生最後一刻?
就算只是為了滿足長輩的要求,一條珍貴的生命,對方翰均口中的父母來說,彷佛隨手丟棄的消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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