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去修一家。
夜晚讓人的記憶變得模糊,我不確定能不能找到他家,所以只能碰碰運氣。畢竟現在除了修一家,我也無處可去了。
沒有手機、沒有錢、甚至沒有不漏風的衣服和鞋。太狼狽了。像是被人家拿掃帚趕出來的小孩兒。
想到這我就笑了。
我可不是被趕出來的,我是自己跑出來的!
雖然二者在此刻也沒什么區別。
其實現在最保險的方法,就是去找陳瑀——天曉得我腦中為什么只記得一條路,就是去學校旁邊賓館的那條路。
但我才不要。
才不要讓他看到我這么狼狽的樣子。而且我要怎么和他解釋呢?告訴他,你媽媽突然回家,闖入我的房間,摔壞了送給你的禮物,還問我,你的親生妹妹,為什么要回來。
于是我跑了,但原因不明——我自己都沒想清楚。
這樣混亂可笑的事情,我自己都沒有把邏輯理順,又怎么能跟他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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