硯冰把十年賣身契還給女孩:“我是以官府的名義買下你,放你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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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亮的火把照耀著衙門,硯冰望著豐腴白皙、楚楚可憐的談氏,顯然她這兩年過得很好。
硯冰望著那小姑娘,驀地想起幼年時候的自己,也是大街上被當(dāng)成奴隸叫賣,那時候的大景律法允許自賣、父母販賣、夫典賣妻以及主家發(fā)賣賤奴等幾種情況,而他是被繼母當(dāng)著父親的面賣給了牙人。
廣東帥使走近公堂,硯冰起身:“下官見過帥使。”
是牙人出售勞動力,周圍圍了一圈人。
“林氏掙扎得太厲害,馬開信失手掐死她,正為難如何處理尸體之際,聽到舍妹哭訴林大用匕首對著她、想殺她,且舍妹和林氏身形相仿,因此心生栽贓嫁禍之計,割掉林氏頭顱,置于小道邊,再收買清遠縣縣令和原廣州知府,對我談家人威逼利誘,令我等逼迫、嫁禍林大。”
“談氏。”
“帶她去和林大見一面。”硯冰意味深長,“但愿你見到林大這兩年的遭遇,至少沒到良心泯滅的地步。”
林大無罪釋放,官府予以補償,相干人犯死的死、流放的流放,忙活大半個月總算告一段落,接下來便是騰出手聯(lián)合廣東漕使整治廣東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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