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shù)氖虑榭梢月齾f(xié)商,但這安全隱患不能留著。
上了二樓,敲了門,里面一直有悉悉索索的聲音,但就是不給開門。
“你好,我們是派出所的,請開一下門。”
然后門開了,是個佝僂著背,拄著拐杖的老太太,“有嘛事呀?”
我們能進去嗎?
老太太盯了桐桐一眼,而后就說:“那丫頭砸了頭,找我干什么?是我砸的嗎?這叫誣告!你爸你媽,你姥姥姥爺,都跟我們在一個單位上的。你姥爺當年還是我家老頭子的下屬呢,這還來欺負孤寡老人呀?要賠是吧,我找單位領導去!叫領導協(xié)調。”
“老太太,你家的花盆砸了人……”
“證據(jù)呢?不能誣賴我呀!誰能證明是我家的花盆?花盆呢?你說花盆是我家的就是我家的了?”說著話,還轉身去打電話,坐在座機邊上,“我要找工|會領導。”
桐桐靠在邊上,找吧!都找來才好呢。
工會也怕這么胡攪蠻纏的,打發(fā)了個二十七八歲的年輕小伙子來,陪著笑臉,“奶奶,您這砸了人,肯定是不對。聽人家警察同志,人家說怎么辦,咱就怎么辦?”
好說歹說的,給暫時說通了。先把危險因素排除了,給老太太把花盆全從高處挪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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