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才是正常的互聯網思維。
用戶在使用雅虎、msn、谷歌等產品的時候,可以引導到自家的產品上,從而完成付費。引流工具也可以拿到20%-40%的銷售分傭。
四,廣告模式。
通過打廣告的模式,建立品牌。品牌建起來了,當某一家公司需要使用云計算服務或者協同辦公軟件的時候,就會主動地購買自家產品。
周不器什么話也說不出來。
這一套打法,紫微星的團隊完全沒有相關經驗,只能是專業的事讓專業的人去干,信任庫里安,讓他放手去做。
這還沒完呢,庫里安剛才說的只是銷售理念上的分歧,接下來又談到了產品理念。
“微書這款產品,到底是什么樣的產品定位?目的是什么?是為了平臺建設,還是為了連接用戶?又或者是工具建設?”
“你覺得呢?”
周不器一頭霧水,只能反問。
庫里安道:“我覺得這三個方向都需要有,但不能集中在一個產品中,這是自相矛盾。就像有的人總說什么多快好省,這是不可能的烏托邦似的幻想。多就不可能快,好就不可能省。如果為了大眾連接,產品設計就不能太復雜。如果為了平臺建設,就意味著會有許許多多的接口,設計就不可能太簡單。如果只是一個辦公工具,那就需要有一些特殊性的別人做不到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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