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不器笑著說:“一個籃球術語,指過頂傳球。跨界用在互聯網領域,就是指越過運營商,節約了成本。”
“越過運營商,他們很不滿吧?”
“這是肯定的。”
周不器點了點頭。
越過運營商,就相當于取消中間商,完成點對點的交易,可以大大地節約社會資源。可是,民企的中間商可以跨越,國企的中間商就很厲害了,一旦越過了就比較麻煩,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支付寶。
喬納森道:“現在的運營商整合度比較高,都同時運營著電視和網絡。電視臺還有電視轉播業務,他們不想跟運營商鬧僵。把網絡直播業務外包出去,就可以不承擔運營商的壓力。”
周不器有些好笑。
電視行業大賺特賺幾十年了,也跟足球行業差不多,一點風險都不想承擔。不就是ott嘛,怕什么?真是鼠目寸光。
把網絡直播的運營業務外包給互聯網公司來做,電視臺的確不需要承擔運營商的壓力了,可同樣地,命門也交給了互聯網公司。
就比如bbc手里掌握的英超獨家版權,這可是稀有資源,有絕對的話語權。一旦讓互聯網公司提供完整的網絡直播的解決方案,就相當于雙方平等對話了,也失去了可以利用版權搶占市場的先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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