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價10美元,中小股東手里的股票價值10美元;大股東的股票不能隨便套現,場外交易的價格卻達到了20美元。
這就嚴重侵害了中小股東的利益。
憑什么大股東的股票可以賣出那么高的價格?
然后,就被起訴了。
法院作出裁決,溢價的權益歸屬于所有的股東。意味著大股東除去10美元的基礎價值外,溢價收入要平分給所有投資者。
大股東的利益受損是可以的,中小股東的利益絕對不能受損。
也就是說,兩天之內,周不器要不斷地從市場中吃進奈飛的股票,把股價拉升到25美元以上,比如28美元。
這個時候,場外交易的消息公布,周不器以25美元的價格從一些較大的機構股東那里買進了一大筆股票,這就合情合理了。
快了!
還有幾天時間,奈飛的案子就能搞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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