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權力yu與金錢yu,是人類進化中藉以對抗自然界熵增法則的殘酷無情而滋生的生命本能,是人X野蠻一面中最本質、最有決定X的本能沖動,當它們還很弱小即權力還不夠絕對集中、資本還不能無限增殖的時候,人X中光明的一面可以制衡著它們不至於產生太大的危害,但當讓它們吃飽了r0U、x1足了血之後,產生的力量就是壓倒X的了,而權力的集中甚至b金錢的壟斷對人X更具有碾壓X。
22、權力能夠給人世界上最大的滿足和愉悅,大權在握的感覺是世上最美妙最刺激的毒品,對統治者自發的開明改革抱有幻想,b相信一個癮君子能夠自動戒毒、一個賭徒能夠自動戒賭還要天真,沒有強大的倒b壓力,當權者絕不會對權力哪怕是絲毫松手,只會像癮君子一樣越來越渴求更大的毒品劑量,追求更絕對的權力。
23、一種更通俗易懂的b喻:權力就像一只雙頭鷹,一邊象徵著行使權,另一邊象徵著繼承權,要馴服權力,就必須從對行使權和繼承權的制約同時著手,對行使權的制約即為分權制衡,多權分立;對繼承權的制約即為通過選票選擇掌控權力的後任者上臺。
24、人類社會的發展與其說是階級斗爭的歷史,不如說更多是與特權斗爭的歷史,是與特權造成的不公抗爭的歷史。對於資本,世人皆知商業領域的壟斷會對社會和經濟帶來嚴重的危害,那麼對於權力,政治領域的壟斷是不是危害X更為致命?
25、我們的歷史從來都只是一部統治者的歷史,普通人只是被當作歷史的背景而存在。幾千年來的歷史,除了造就了少部分人的榮華富貴或名留史冊,對於大部分普通人來說都是水深火熱甚至血淚成河的悲劇。
26、一個國家走向怎樣的未來,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如何面對過去。無論是領土還是人口,我們對於世界上的大多數國家來說完全是高山仰止的存在,卻為什麼一次次淪落到挨打受辱、任人宰割的地步?以中原王朝來說,先是晉代丟了半壁江山,後來的北宋又亡了半個國家,到了南宋直接舉國皆亡,明代又再次舉國皆亡,而清末更是開啟了百年屈辱的歷史……如果只是一次的不堪也就罷了,可以藉口為一時的鑄錯和歷史的偶然,但一而再、再而三的不堪,難道不該從自身尋找問題的根源?滅六國者六國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正是兩千年來這種自縛手腳將人馴化為羊群的制度,才將一個本擁有強大國力資源的國家一次次淪為豺狼砧板上的魚r0U。對野蠻和侵略的譴責懲罰是對今人的交待和前人的告慰,但唯有自身的反思才是對後人的負責。
27、這個社會的很多矛盾,皆是由於絕大多數社會資源被權力侵占,只留下很少一部分給底層百姓。r0U食者們的饕餮盛宴過後,留給底層的只是一桌殘羹剩飯,因為都吃不飽或是擔心吃了這頓沒下頓,人們搶起來吃相就很難看了。被極端不公正分配的財富與機會資源,讓人們幾近淪為叢林中的野獸去爭得那份余存的資源,這便是一個社會何以良知缺失和道德崩壞的主要緣由。
28、“法治”不過是句太過空泛的口號,可以被人隨意填充隨意打扮。依什麼法來治國?依誰來定的法而治國?才是不可不談的本質。
秦法算不算法治?“要善於通過法定程式使黨的主張成為國家意志形成法律”算不算法治?輕而易舉修改憲法以圖自己終身連任又算不算法治?不管是歷史還是現實,某些人口中的所謂‘依法而治’都如同橡皮圖章任其擺布!歸根結底,我們面對的不是法治還是人治的問題,是某些人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又當主辦方的問題。不是有法就是法治國家,而是依良法而治才是法治國家,而一個不受g涉的司法環境是一部良法得以誕生成長的土壤和前提。
29、制度過度的中央集權,不僅不會如統治者所期望的那樣,令全國上下鐵板一塊、秩序井然,反而會導致嚴重的基層政治生態失序,將統治者一度苦心經營的統治秩序陷於b之前更為混亂的狀態,就像大明以最嚴厲的肅貪政策開朝立國,卻以史上最的王朝落下帷幕。這種看似矛盾的現象,實則是由一定社會發展水準下“秩序”和“熵”之間的衡量關系所決定的,是自然界的一種鐵律,人類社會也無法避免,不是由統治者的一廂情愿所能逆轉,正是一代代統治者們只醉心於權力卻忽視社會規律的想當然,才終於導致“h宗羲定律”中的“積累莫返之害”一再發生,導致一個個王朝最終崩塌衰亡的不可避免。
30、“h宗羲定律”的根本在於基層政治秩序的失控,統治者理想中的中央集權制度只是個想當然的悖論,因為集權制度最便宜的是制度的代理人,是那些如土皇帝一般的地方主政官員,最高統治者即使再苦心經營,所有的政策最終還是要靠地方代理人來執行,這些真正與老百姓打交道的代理人便成為一個個手握實權的地頭蛇甚至土皇帝,借最高權威狐假虎威,在地方上龍盤虎踞,使一切政策終至扭曲變形,落入‘h宗羲定律’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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