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反觀被告,一個沒什么文化沒什么特長的農村孕婦帶著一個四歲多的小姑娘。他們以后的生活來源只能靠手里的這點存款,所以這筆罰沒款理應由原告負擔。
接著,被告律師還列舉了金珠卡里的幾筆不明走向的巨款,對方完全有理由懷疑這筆錢是原告通過別的什么途徑掙的。為了某種原因故意轉移了自己的財產。
這點金珠倒是早就預料到了,她自己站了起來逐項逐項交代那些款項的來源和去向,加上有黎想這個明星身份在,這些錢財倒是也交代得過去,畢竟誰也想不到金珠會有這個能力掙這么多錢。
孫小燕自然不信。她知道金珠跟林月梅做過衣服,她說這筆錢是金珠自己掙的。
好在白律師有林月梅的證詞,她和金珠之間的合作只有區區的幾千塊錢的金額。
可孫小燕不干,她認定金珠轉出的那一百萬肯定不完全是黎想的,肯定有金柳和金珠掙的,只是他們暫時拿不出證據,她要求法官進行詳細的調查。
金珠見她不依不饒的,對白律師耳語幾句。
接著,白律師列舉了孫小燕的賬戶里有一筆來源不明的款項,高達十二萬。這筆錢是被告和死者楊大山的婚姻關系中出現的,因而這筆錢也應該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孫小燕聽了不慌不忙地站了起來,說這筆錢是她父母暫時寄放在她手里的養老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剛才我的律師也說了,我是一個沒有什么特長沒有什么文化的農村孕婦,還有一個不足五歲的女兒,孩子出生到三歲之前,我肯定是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吃老本,三年以后。我一個四十歲的老女人,就算是出去打工也沒有人會要我了,可留在家里種地一年拼死拼活只怕都養不活我們母女三個。可我的那幾位繼子女呢?楊金珠是一名帝都大學的高材生,剛才律師也說了。高中三年她靠參加各種比賽拿獎就掙了十三萬多,這大學四年她能掙多少?還有,眾所周知,楊金柳是一個明星,又是拍廣告又是拍電視劇的,隨便一個廣告收入就比我在外面辛苦一年打工掙的還多。各位法官,你們就當可憐可憐我這個苦命的母親吧,給我們母子三個一條活路。。。”孫小燕不愧是在外面打過工見過點世面的,說起話來也頭頭是道,說到后面甚至掉眼淚了。
金珠見三位法官點點頭,其中還有一位女法官眼里也含淚了,便站了起來,“各位法官,我想問問被告,今天你手里拿著七八十萬存款的時候你讓我們給你條活路,那么當年我們姐弟四個一點生活來源沒有只靠著那點捐贈款的時候你怎么不想著給我們姐弟四個留條活路?你是怎么逼著我爸去銀行偷取那筆存款的?那是我們唯一的生活指望,是全市多少好心人的愛心匯聚在一起才給了我們那點生的希望,要知道當年我才剛十二歲,金楊十歲,金柳八歲,最小的金牛才剛五歲,可你們做了什么?”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