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會對別人講。
鮮血從字里行間滲出,順著他們漲得通紅、青筋畢露的臉頰和太陽穴滑落,浸透了他們的頭發,緩緩滴入她在他們頭低下鑿開的一條深槽里。
她說,她想看看是槽溝先被填滿,還是他們先失血而亡。
說罷,神態自若地讓半空中一支羽毛筆繼續謄寫下周要交的狼毒藥劑論文。
粗魯的咒罵聲漸漸變成了痛苦的哀嚎,哀嚎又漸漸變成了痛哭流涕的求饒。眼淚、鼻涕、汗液合著黑紅的血液噼里啪啦滴落,屋里腥臭一片。
她只是專心致志地謄抄論文。
湯姆當時就覺得這比一句簡簡單單的“鉆心剜骨”有格調兒多了。
當然,她沒真的讓他們失血而死——他的愛茉爾從來都是知道分寸的。那五個男生帶著血肉模糊的傷疤離開了有求必應屋,因為怕被護士詢問,連醫務室都沒敢去。
從那之后,再沒人欺負過愛茉爾。
少女收拾好教材,禮貌地微笑著向他道了晚安,在身后恰到好處地掩上了他辦公室的門。毫厘不差,留了三公分縫隙,就像他喜歡的那樣。
腳步聲遠去。湯姆沉沉呼出口氣,放下沒寫出一個字兒的羽毛筆,雙手煩躁地搓了把臉。事實就是,認清自己的心是一回事,但采取行動卻是另一回事。湯姆一個月前才悲哀地發現,自己在這方面沒有任何經驗。當然,他很懂得如何操縱別人的情感從而獲得青睞——他年幼時就明白,有風度的舉止和漂亮的皮囊有時候比強大的魔法更能輕而易舉讓他達成目的。但,當他想真心實意向一個人表示人類最原始,最純粹的情感——喜歡——時,他卻發現自己根本無從下手。難道要他拿著她藏在書里的表白信,像那幫貴族白癡和花花公子一樣,對她說,“?”嘿,我瞧見了你寫的信,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嗎?他仍舊忍不住接近她——忍不住與她在“不經意間”發生肢體接觸——不必要地擦過她的手背、指尖在她肩頭多留戀半秒、給她開門時不立刻挪開、在上樓時手臂懸在她腰間……但他也常常后悔在她答應留校那天,他在一時的過分喜悅下,沖動地說出“以其它方式報答”的話,就好像他與她之間只有柏拉圖口中的“”似的人類最下賤的那些欲望。
湯姆被自己惡心得打了個寒戰。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