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其中,實際上是農民為了躲避苛捐雜稅和無休止攤派主動采取的辦法,許多農民將自家耕地賣給地主或權貴,換取更大面積的“田面”賴以為生。
而這種契約一旦簽訂,也是不能隨便打破的,幾乎可以被認為是“永久有效”。
所以,明清時期土地兼并嚴重,但百姓依舊可以賴以為生,就是依靠這張契約,而不是影視劇里地主可以隨意加減佃戶地租。
如果有,那也只能是民國時期的情況,絕對不屬于明清時期。
毫無疑問,若真按照魏廣德的法子,把各地田地的田賦固定,那地主可就要背上沉重負擔,不再是百姓背負,而是地主承擔。
“子維家別忘記自家發家的根本,其實有什么不好說的,我就從不認為商賈乃賤業。
國無農不穩,無商不富。”
魏廣德開口說道。
好吧,這句話以后就是他魏閣老說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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