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位與祿米等級嚴格對應,親王歲祿萬石,郡王二千石,最低奉國中尉二百石,女性宗室俸祿按品級遞減。
其實在后世,取代大明的滿清也有一套宗室襲爵制度,而魏廣德當初還真注意過。
雖然不敢說他知道的很詳細,但也可以作為參考。
在魏廣德看來,清廷制定的爵位承襲制度雖然也不算完美,但相比大明朝的制度還是有先進性,只是有些國情不同,也需要調整。
比如大明限制宗室掌權,清廷就沒有這樣的要求,宗室許多都掌實權,甚至還領兵在外。
清朝依然施行王、公、侯、伯、子、男爵位制度,也按照晉朝的宗王官于京師的制度。
藩王不就藩地方,沒有爵土。
清朝爵位分為宗室爵位、異姓功臣爵位、蒙古爵位。
宗室爵位分為十二等,每等若干級。
十二等大致可分為超品、品級:超品:親王、郡王、貝勒、貝子、公、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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