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自宣宗開始,雖然命令宗室婚配選良家民戶,但卻禁止姻親家族為官,也就是說官員不能和宗室結親,除非愿意辭官。
如此,雖然斷絕了宗室和官員之家聯(lián)姻,壯大實力的陰謀,但也徹底堵住了書香門第和宗室之間聯(lián)姻的可能。
只要和宗室聯(lián)姻,就意味著自家不能參與科舉,可想而知后果有多嚴重。
而自弘治朝起,就不斷有官員上奏此例不合時宜,斷絕了人才入朝的機會。
他們提出修改宣宗的政策,那就是僅限聯(lián)姻本人不得為官,其他子弟不在限制之列。
不過這條善意的修改意見,朝廷卻一直沒有批準,就算是李春芳編纂《宗藩條例》時也沒有能夠改動。
要不他之前也不會說宗藩婚配對象,多是地方上“爛人”,好人家怎么可能會和宗藩聯(lián)姻,那是自毀前途。
魏廣德重點在與刺激宗室子弟主動退出宗室,收回玉牒,所以對如何吸引宗室退出說的就比較多。
明代皇族封爵制度是明太祖朱元璋建立的宗室等級體系,以皇子封親王為核心,按血緣分封郡王、鎮(zhèn)國將軍至奉國中尉等爵位。
男性宗室世襲爵位,女性宗室依輩分獲封公主、郡主至鄉(xiāng)君等稱號,配偶享有對應駙馬、儀賓頭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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