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廣德能做的就是,一點一點嘗試去改革大明朝的體制,直接大改容易被人拿著《大明會典》找茬兒,他還有些接不住。
一點點改下去,然后借助修訂《大明會典》的時候就把改革落實到紙面上,也就成為了所謂的“祖制”。
《大明會典》簡稱《明會典》,是明代編修的一部以行政法為主要內容的法典。
不過和以往印象不同的是,該書并非朱元璋審定頒布,最早成書于弘治朝。
明英宗天順二年,有閣臣進言比照《諸司職掌》因革損益類編新書。
然而“未及成帙耳”,明英宗就去世了,此事也隨之泥牛入海。
明憲宗時呼聲再起,分別于明成化六年和十年先后有閣臣奏請,但也都不了了之。
至明孝宗時,又有閣臣提議,或續編《諸司職掌》,或別為一書與《諸司職掌》并行。
這幾度提議,或可看作是《會典》編纂的萌動時期,終于在明弘治十年有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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