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這個問題,洪武八年,時任北平按察司僉事呂本提議,“官吏若遇親喪,許令其家屬陳于官,移文任所,令其奔訃,然后核實”。
換言之,官員父母去世后,家屬直接通過當地官員上報朝廷,如此便減少了來回詢問核查的環節。
朱元璋聽了以后,感覺很有道理,便同意了呂本的提議。
通過此舉,使明朝的丁憂程序得到極大簡化,省去了朝廷與官員籍貫之間反復核查的時間。
朱元璋對明朝的政治體制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對丁憂制度也進行了進一步的細化調整。
根據《明會典·丁憂》規定,所有京官必須通過吏部領取內府開具的孝字號勘合文書,而地方官員則須通過當地吏部下屬相關管理機構開具“引文”。
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勘合文件”還是“引文”,都還有另外一個功能,那就是丁憂結束后,作為朝廷起復官員的一個憑證。
所以,對官員丁憂另一個很重要的衙門——吏部也凸顯出來。
只不過此時的吏部尚書張翰已經在家中“休養”,戶部尚書王國光移部暫攝吏部大印,所以被其他人都疏忽了他的重要性。
此時已經驚動京城官場的這件大事兒,自然也傳進了張翰耳中。
張翰想不想致仕回鄉養老,答案顯而易見,不過他得罪了張居正,雖然兩人此前關系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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