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字幕亚洲五码I开心色插I99久久99精品I精品国产视频在线I天天干人人I九九九热I美女视频久久黄

三五中文 > 歷史小說 > 隆萬盛世 >
        1287孝字號文書

        明朝的制度大體承襲漢唐,雖然西漢時期一度提倡短喪,漢文帝甚至曾下令葬后服大功十五日、小功十四日、樟七日,然后除服。

        不過到了東漢時期,服喪三年已經成為定制。

        到了唐朝,服喪三年已經成為一種強制手段,在《唐律·職制律》中就有記載,“諸聞父母若夫之喪,匿不舉哀者,流二千里。

        喪制未終,釋服從吉,若忘哀作樂,徒三年”,“父母之喪,法合二十七月,二十五月內是正喪,若釋服求仕,即當不孝,合徒三年”。

        不過明初官員緊缺,雖然朱元璋延續了之前的丁憂制度,丁憂時限依然為27個月,不過在服喪范圍上,他規定“除父母及祖父母承重者丁憂外,其余期年服制不許奔喪”。

        至于原因,朱元璋解釋說“祖父母、伯叔、兄弟皆系期年服,若俱令奔喪守制,或一人連遭五六期喪,或道路數千里,則居官日少,更易繁數,曠官廢事”。

        說白了,就是官員頻繁奔喪守制導致無人處理政務了。

        這也就為之后的“奪情”打開了一道口子,朱元璋推崇的思想與漢唐時期一致,他們都把“孝”放在“忠”前,希望通過“孝”來強化“忠”,進而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

        朱元璋對丁憂的審批比較看重,根據《明太祖實錄》記載,所有在外為官的人聽說父母去世后,必須等朝廷向原籍發文核查后才能返鄉奔喪。

        如此一來便會出現一個問題,古代通信手段比較落后,這么一來二回,需要耗費很長的時間,等官員到家,可能葬禮都已經結束了,根本來不及送父母最后一程。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