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3商議
歷史上,萬歷皇帝在十四歲時就和十三歲的王喜姐大婚,但他們的婚姻并不完美。
王喜姐在萬歷十年,即婚后第四年生下了皇長女榮昌公主朱軒媖,在她懷孕時,慈圣皇太后李氏與明神宗分別下旨派遣內官到五臺山和武當山祈嗣。
后或屢次流產,終未能再次生育,以致有了后來的“國本之爭”。
在“爭國本“事件中的萬歷二十一年,明神宗曾以王喜姐尚在盛年,有可能會生育嫡子的理由,拒絕了大臣要求冊封皇長子為太子的請求。
直到萬歷二十六年,明神宗才下詔正式冊封皇長子為太子,并把之前拒絕的原因解釋為皇長子身體孱弱和王喜姐年少又曾屢次流產,是以推遲冊封稍微等待嫡子出生。
歷史迷霧不得而知,王喜姐子嗣不興是否和成婚較早,誰也說不上來。
不過,魏廣德既然提出來問題,當然就要解決。
倒是皇帝未滿太祖朱元璋定下的婚齡,其實還是很好解釋的。
身為皇帝,有點特權怎么了?
只不過,現在需要找一個妥善的,推遲皇帝大婚時間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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