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可清查源頭?”
魏廣德微皺眉頭問道。
此事既然傳進張居正耳中,南京方面上報時必然查清楚出處。
“在《會典》中確實有記載徽州府每年需繳納8780匹的人丁絲絹,折合白銀6100余兩,但沒有記載應由歙縣獨自承擔。
此外,經查實,明初拖欠夏麥的不僅是歙縣,徽州其他五縣亦合計拖欠了10700余石,但沒有補納。
再者,虧欠9700多石糧食,用小麥折合白銀的話,按當時的官方折價標準來計算,每石3錢,這筆錢也不過才三千兩,但要折絹8780匹,每匹7錢,就要六千多兩。
按照南京查核后的情況看,此稅其實應該是歙縣承擔三千兩,其他五縣承擔三千多兩才是。
只是中書省抄手出錯,誤將徽州六縣承擔的稅銀栽在歙縣身上,并一直承擔到現在。”
張居正嘆道:“自洪武以來已過百余年,歙縣一直比周圍五縣多承擔數千兩稅銀。
昨日想起,我翻看了帥嘉謨呈文,呈文中一句話寫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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