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二十七年八月,因''''''''鈔法阻滯'''''''',''''''''詔禁用銅錢'''''''',''''''''令有司悉收其錢歸官,依數換鈔,不許更用銅錢行使。
限半月內,凡軍民商賈所有銅錢悉送赴官,敢有私自行使及埋藏棄毀者罪之。''''''''
自此,開始了明前期的純紙幣流通階段,洪武以后,建文、永樂、洪熙、宣德四朝皆承其制,并增立''''''''戶口食鹽''''''''等制''''''''以重鈔法''''''''。
不過搞笑的是,在實行純紙幣流通制度的四十一年間,銅錢卻并未絕對廢止。
成祖永樂六年,命鑄永樂通寶錢;宣宗宣德八年,命鑄宣德通寶錢。
同時,還突破洪武時頒定的''''''''禁金銀銅錢不許出番''''''''的法令,''''''''遣內官赍往外番及西北買馬收貨''''''''。銅錢自海陸兩路''''''''所出常數千萬'''''''',亦常用于賞賜外國。
永樂、宣德兩朝不但依然鑄銅錢,規定開鑄之省局及年鑄錢額度,這批永樂、宣德通寶錢鑄作皆較精整,版式亦較整齊,顯示有錢式規定。
而大明的銅錢不僅大量用于外貿,并許個別地區行用、支付,各有法度,構成了此階段之錢法。
可以說,朱元璋禁銅錢的法令在他死后,基本就被廢止,民間依舊維持此前鈔錢并用的狀態。
不過,寶鈔的價值,在這段時期瘋狂貶值,民間棄之如履。
宣德十年十二月,英宗甫登位,即詔''''''''弛用錢之禁'''''''',次年,改元正統,又''''''''弛用銀之禁''''''''。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