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庫司既是兵部四司中最早開始擁有大規模白銀收入的部門,也是四司中白銀收入較多的部門。
明初,武庫司主要掌「軍政、武學及戎器、儀仗,辨其出入之數,并諸雜行冗務」,因當時的財政體制以實物勞力為主,故兵部并無白銀收入。
到明中期,其掌管的皂隸之役實現折銀,皂隸銀中的柴薪皂隸、直堂皂隸是較早折銀的徭役類項,其折銀大約始自宣德間。
之所以如此,自然是官員們要增加個人收入。
比如轎夫,本該朝廷安排轎夫服徭役,但是折銀后由官員自己安排。
據估算,僅柴薪皂隸銀一項,宣德間便可達256萬兩,隨著官員人數的增加,明中后期的銀數肯定更多。
由此可見,明朝雖然名義稅賦很低,但雜稅之巨非常駭人。
不過,盡管皂隸折銀歸兵部武庫司掌管,但并不意味著所有的柴薪、直堂皂隸折銀都要解往京師兵部貯藏和統一發放。
兵部武庫司主要負責發放兩京文武官員的柴薪、直堂皂隸銀,而到地方任職的官員,布政司與按察司等官由布政司統一貯藏和發放,各府州縣官則由各府貯藏和發放。
宣德時期兩京官員4363人,取弘治八年人均撥給柴薪皂隸2.67名,每名額定折銀12兩,約有139791兩。
到了萬歷年間,人均柴薪、直堂皂隸3.57名計,那么估算的總數可能更多,約計十九萬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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