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雜派額征」,品類十分瑣細,包括黃櫨木、榔桑木、胭脂木、花梨木、南棗木、紫榆木、焦炭、榜紙、書籍紙、銅絲、鐵絲鐵條、川二珠、廣膠,以及挑夫銀、閘夫銀、椿草銀、入官房地租銀、河灘籽粒賃基銀等,各布政司和直隸各府均只辦納其中數項;
三是「織造額解」,包括纻絲、生絹、紗、羅、綾、綢等。
屯田司的其他外解最為簡單,只有「柴夫折價」一項。
如此繁雜,朱衡但是估算和講解就說了好一陣子,最后才大致清理出實際存銀情況。
畢竟,現在已經不是明初,很多東西都已經折銀交到工部。
可以說,真較真的話,工部的收入雖然沒有戶部多,但復雜程度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至于兵部,看似就是個軍事而非財政管理機構,但實際上明代兵部也參與財政管理,其管理的收入主要包括馬差折銀、樁朋銀及班軍折銀、皂隸折銀、驛傳銀等。
魏廣德當初在翰林院問起自己的收入時,其實當時蘆布就是從兵部領餉,就是屬于兵部的收支項目。
當然,兵部主要的收入其實還是集中于其下轄機構太仆寺及常盈庫。
只能說大明的馬政是真的來錢很快,而且數額巨大。
雖然關于驛傳、柴薪皂隸、柴炭供給等問題的研究也曾涉及兵部的這些收入,但其著眼點在于賦役征收,而不在政府財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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