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中后期,朝政逐漸腐朽:“明之中葉,邊防墮,經費乏。當時任事之臣,能留意于此者鮮矣”。
高拱也清楚地認識到:“方今時事,內則吏治之不修,外則諸邊之不靖”他一直留心時弊,并逐漸形成了自己的厘正計劃。
嘉靖四十五年,高拱在入閣前就完成了一篇《挽頹習以崇圣治疏》,總結二十幾年來他體驗和觀察到的當世之時所存八大流弊:壞法、黷貨、刻薄、爭妒、推委、黨比、茍且、浮言,還提出了針對八弊的改革方案,言“舞文無赦、貪婪無赦、崇忠厚、獎公直、核課程、公用舍、審功罪、核事實”,簡稱《除八弊疏》。
這份奏章并未上呈給嘉靖皇帝,但卻在內閣閣臣中流傳,成為隆慶年間內閣實施改革的施政綱領。
嘉靖末年吏治腐朽,選官選拔多是遵循資歷而非實際才能,官吏考核過程中弄虛作假的現象屢見不鮮,貪穢成風,上下不通達。
高拱當初和張居正最大的分歧就在于,兩人雖然都知道吏治需要整頓,可輕重不一。
高拱認為要加強對吏部銓選之責的監督,只有選出好官才能恢復天下清名。
而張居正則覺得他是理想主義,很難實現,既如此還不如直接針對百姓苦難頒布有針對性的政策,緩解百姓的疾苦。
特別是高拱提出解決人才的辦法,張居正是絕對不能認同的,即便那個時候他們倆管理著國子監。
高拱認為“必以進士、舉人相間選除,雜流、遷謫姑不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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