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正月,京城的各大衙門已經恢復了正常的辦公,來自兩京十三省的各種奏疏公文送入京師,再分派到各個衙門里處理,最后再由各部把決議上奏皇帝知曉,緊急奏疏除外,那是要直接面圣的,處理完后再發出。
這就是京城官場的運轉模式。
大明的天下已經一百余年,按理說應該是天下太平無事,即便有些地方小打小鬧,天災人禍不斷,可事務卻不見減少。
每天依舊是流水一樣的公文入京再發還,管理著整個大明帝國疆域內發生的大小事兒。
這么多年下來,雖然明初由太祖朱元章定下了朝廷的框架,可是各部不時出現大量公務堆積,為了運轉順暢,所以不得不一次次擴充人手。
到了地方,類似情形也不顯見,各省三司及地方官署職位更是膨脹數倍。
明朝官場有個很有意思的情況,那就是朱元章定下了一個比較合理的官制,但是卻同時出現官冗和官缺的問題。
冗官,指無專職而備執行臨時使命的官吏,亦指閑散無事的官員。
在中國古代,人浮于事、機構臃腫常成為社會沉重的負擔,北宋時期尤為嚴重,歷史教科書上就有北宋的“冗兵、冗官、冗費”的記載。
歷北宋一朝,官員泛濫成災始終困擾朝廷。
明代官制分為三個部分,即中樞、地方和軍事,那時在選用官員上有一種說法叫做“三途并用“,在《明史·選舉史》中也記載“進士為一途,舉貢等為一途,吏員等為一途,所謂三途并用也。”也就是通過這三種途徑中的任何一個,都可以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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