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都不能說?”
“人家手里有民事判決書,有強制執行的手續,這些是有法律效力的。我問過法制,法制說被執行人不服可以申訴乃至上訴,但在此之前要配合,否則就是妨礙公務,是要被追究法律責任的。從這個角度看,咸魚是不應該說那些,畢竟作為公安干警首先要維護法律的尊嚴。”
“就因為他們覺得他們的尊嚴被冒犯了,所以告我們?”
“嗯。”王文宏敬上一根煙,苦笑道:“那個副院長不只是從高院空降過去的,調到高院前曾在省政F委干過,據說以鐵面無私而著稱,反正誰的面子都不給。魚市長被搞的很尷尬,云港中院的院長更尷尬,就在我給魚市長打電話前,他正打電話給魚市長道歉。”
在省W機關干過就了不起?
陳局是從基層一步一個腳印走上副市長崗位的,對空降干部本就不太感冒,何況是另外一個地市的法院副院長。
陳局一連抽了幾口煙,低聲問:“那他們辦的這個桉子有沒有瑕疵?”
“我了解過,有瑕疵。”
“程序上有沒有問題?”
“我問過法制,法制說他們強制執行的程序值得商榷。”
“什么叫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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