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成績和戰果,張均彥早知道他會有此一問,笑道:“嫌疑人把美元換出去得到的三十幾萬人民幣屬于繳獲,我們肯定要帶回來,跟他們沒關系。
至于那八個人從嫌疑人肯定要面臨行政處罰,他們從嫌疑人手里換到的美元,要按規定強制兌換成人民幣。”
“成績呢。”
“成績照算,各統計各的,各寫各的報告。”
“這么安排可以,第二方面呢。”
“二是那六個印度海員很精明,他們并沒有按照什么匯率跟三個嫌疑人進行一手交錢一手交匯的交易,只是出面幫著把外匯券兌換成了美元,跟三個嫌疑人要了六千美元的好處費。”
張均彥頓了頓,接著道:“他們之前不認識三個嫌疑人,回國之后也不可能再聯系,更沒有把倒匯、套匯作為常業。
并且聲稱不懂我們中國法律,以為沈如蘭是船代公司的工作人員,聲稱他們受騙上當了。”
徐三野下意識問:“追究不了他們的刑事責任?”
“東海市局的人也來了,查處這種涉外案件人家比我們有經驗,人家說憑現有證據很難追究那六個印度海員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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