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和一群混混打架——我是說,他和別人打——的時候被打斷一條腿。從那時起,我就後悔我曾經對他抱有的一切憧憬和尊敬。直到現在,我也耿耿於懷。
我無論如何也不能理解他這樣一個我眼中的絕世高手為什麼會被打成喪家犬,但我只能理解一件事。
他并不是「絕世高手」。不若如此,他怎麼可能被一群小混混放倒?
因此,我也沒理由去尊敬他了。
從那時起,他就開始依賴我過活。教我鍛煉、教我手法,把我訓練成一個盜賊。為了保證每單生意都穩定,他告訴了我如何與黑手黨接洽——那種把原價值中百分之八十都上繳的、最穩定的出貨方式。
一枚鑲金的戒指只能換來一瓶酒。就算是年少無知的我也察覺到他們拿走的不止百分之八十。可我只能這麼做。
我曾經嘗試過自己去找地方出貨,但回頭立馬被人堵,受到一頓毒打外加錢全被搶。
以至於現在,我已經「習慣」這種生活了。
那次自作聰明導致的結果,是我受到了兩次毒打。
第二次當然是他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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