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徐麗已經談得差不多了,也就是說主要負責人已經了解了他們的課程,并給予了認可,那么他還有必要事無巨細地再來一遍嗎?
沒有這個必要。
再想想這次碰面的主要目的,雖然說是讓他再講講課程,可講課程只是碰面的一個過程,不是這次碰面的目的啊。
目的是什么呢,不就是他作為乙方的課程負責人,和甲方的領導及相關工作人員認識一下,熟悉一下嗎。
這不才是主要目的嗎?
一想到這,李安心里有數了,或許比起課程,他給大家留下的印象才是最重要的。
不光是領導,還有其他相關老師,想必到時候去的老師未來都是與他做工作對接的老師。
說句不好聽的,給下面的人留個好影響有時更重要,領導還能天天來過問社團的工作進展,不都是下面的老師嗎。
如果他是這些老師,明明還沒開學,卻被叫來開會,然后還得聽一個不認識的人嘮叨半天,他肯定心里有抱怨。
搞社團的人掙錢,又不是他們掙錢,他們只是正常工作。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