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麗:“那就先暫定26號或27號上午,具體我明天中午之前就給你個準確的回復。”
李安:“好。”
飯間徐麗仔細地給李安講了講書人的權利架構。
首先是三大股東,其次是大校長。
三大股東平日基本不過問學校的事情,除非一些重大活動會出來主持一下工作,其余時間都是交由一名代理校長代管。
代理校長被書人的教職工稱為大校長。
大校長代表著股東們的集體意志與決策,作為學校內部權力最大的一把手,主要負責學校的正常運轉。
大校長下面,最后是四位副校長,雖說四人的崗位是副校長,但在實際工作中,他們在各自分管的工作環境區域內等同于校長職務。
實際上2017年之前,書人只有三位副校長。
三位副校長各有自己的班底,分管上下兩個校區三個級部的事務,互不牽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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