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風過境的時候,三明治從宋明家的窗戶掉下去,前腳被摔成了骨折。宋明連夜帶它去看醫生,做完檢查以後,才發現它的眼睛似乎受過傷,有一只看不見光。
宋明想要收養它。
我內疚得要命,我竟然從來沒有發現三明治眼睛受傷的事,我也從來沒有想過它為什麼流浪。說不定它是被之前的主人拋棄,又或者它只是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沈安之安慰我,「你想見它的時候,我帶你去宋明家就是了,你不要難過。」
其實這樣b較好,我在心里對自己說。我遲早有一天是要離開的,而它總有一天是要老去的。
有人替我照顧它,給它一個家,讓它在看不見的地方也能安然入睡,是一件值得慶祝的事。但是我再也沒有去看過三明治,沒有說再見,它在我記憶里就不會老去。
我原本以為,沒有了三明治,我和沈安之就失去了相見的理由,可是在第二天,我頂著半乾的頭發氣喘吁吁地跑到7-11門口時,看見穿著黑sE大學T的男孩揚了揚手上的袋子,挑起眉頭對我笑:「下次再遲到的話,可就沒你的份了。」
我們坐再一起,他教我玩PS3,最老土的超級瑪莉,可以跳上云端。他喜歡陳奕迅,教我唱《不如不見》。
「我想見的笑臉只有懷念,不懂怎去再聊天。」我只會唱這一句,因為它聽起來和中文很像。
香港的冬天來得很晚,但氣勢洶洶。
學校在海邊,每天都是大霧彌漫,衣服和毛巾總也晾不乾,我和室友想要買一臺烘乾機,在超市看過價格以後又放棄了。
我開始整夜整夜失眠,膝蓋受不了,在夜里疼得厲害。睡不著的時候我就搬凳子在窗邊數星星,數著數著才意識到,等冬天結束的時候,我就該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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