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用銀行的10個億買地,收了用戶40個億,再掏10個億就能建造好一個完整的小區了,這是一個閉環。
也就意味著,在這個閉環里面,地產商這么中規中矩地去處理的話,還是凈賺二十億的,當然這是一個例子,金額不作現實對比。
那么四分之一錢還給銀行,四分之一錢用來建造,地產公司還賺了二十個億,大家皆大歡喜。
雖然收割了用戶的錢,用戶還著年化破6的房貸,一還就是三十年,但至少這個關系,還是正常的,買賣合同挑不出任何毛病。
可地產商不這么搞。
剛買了一個地皮,結果就收了用戶40個億,這錢來得太快了,而且最重要的是沒人管。
銀行的10個億用了,短期不需要還,但是手頭余了40個億。
這錢實在是太多了,怎么辦?
那么后續,地產商會用四十億,買其他地方的四個地皮乃至是更多的地皮。
別問為什么不封頂,不修好的情況下,銀行就會給地產錢,因為一系列金錢關系之中,所有的路都是通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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