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稅對于法蘭克、東羅馬不足為奇,在北方世界還算是新鮮之物。
畢竟連羅斯王國也是最近十年開始收稅的,在那之前收稅和索要貢品,中間并不存在明確邊界。
一個成熟的王權國家,收取海關稅理所當然。它會是非常公平的,各國商船到羅斯港口,都要繳納1%的海關稅,同樣羅斯的商船抵達各國港口,也要繳納這筆錢。
關稅被留里克故意安排得極低,畢竟羅斯不靠這個收稅補貼財政,恰恰相反由國王留里克指揮的官方商業活動,直接賺取巨大額利潤充盈國庫。
如此確立極低的關稅有利于羅斯。1%的關稅相當于盟國全部對羅斯門戶開放,剩下的就是傾銷拳頭產品,低價購買原材料和糧食了。至于貿易稅,他們可以對普通商人收取,對國王直營是商團無權收稅。
眾貴族不清楚其中的隱情,一個個反倒覺得這很公平。
世道太奇妙,羅斯人船舶抵達港口,土地主人還能收一筆稅,對于諾森布里亞王而言,這簡直是自己在向羅斯人收取貢品,且是留里克這家伙主動提出的。
戰敗后已經第九年,始終財政壓力很大的諾森布里亞王國急需新稅源,有限的農民已經不能再搜刮,這時羅斯人仿佛在親自送錢。而且因此條約,諾森布里亞商人可以理直氣壯去鄰居維京約克王國貿易,因要繳稅,商業活動必須得到對方保障。
一方收取關稅自然有保護商人商業安全的義務,這份義務是大家必須全體遵守,就明明白白寫在條約文件上。
于是若有海盜、強盜,所有成員都有出兵打擊的義務。同樣對于抗拒繳稅、走私,盟國都有理由將貨物貨款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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