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舉動實實在在刺激到他的兒子拉格納,父親的光輝戰績令其羨慕,他渴望建立更大的功績。
公元828年冬季的拉格納,拉格納還只是一個十八歲的青年!這一年他迎娶了自己的妻子,卻還沒有獲得“毛褲腿”的綽號,更沒有獲得“奧丁之子”的綽號。他從父親那里得到了許多關于財富的傳說,渴望繼承父親的首領地位,甚至在考慮去北方找那個“獅子”哈夫根單挑,代表自己的部落砍掉其腦袋,自己就能擔任新的盟主。之后,帶領盟友組建龐大的船隊,直接沖向傳說中的法蘭克最富庶的地方——巴黎。
要把巴黎堆積成一座山的黃金全部搬回家!當然,還有那些抓到法蘭克人統統當做自己的奴隸。
少年的野心要與自己的實力劃等號,現在的拉格納根本沒有機會。
他更是不知道,大海北方的斯堪的納維亞的更北方,近乎于傳說中的“槳手”羅斯部落,那里有一位貨真價實的“奧丁之子”。
他們都有著遠大的理想,卻不具備對等的實力。
生活還是按部就班的過。
丹麥人的各個部落過起自己的光明節,斯堪的納維亞半島的一票部族也是如此,甚至哥特蘭島上的漁民也在做同樣的事。
幾天的節日一過,羅馬歷法的每年第一個月的第一天也到了,時間將不可逆轉的進入公元82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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