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計四十五個孩子排列成一個小型步兵方陣,他們僅僅是排成隊伍還好說,若是共同進退,可不是幾天時間就能練就的。
所以最初的日子里,留里克根本不教他們搏斗,就是單純的走隊列,讓四十五個孩子能走得整整齊齊。
現實的情況完全出乎留里克的想象。
在他的觀念里,不過是走個隊列,最多一兩天,一個群體就能邁著整齊的步伐走上很遠很遠。哪怕是很小的孩子,一樣能夠做到。
結果這些羅斯部族的孩子們,很明顯,他們從出生到現在,根本就不了解什么叫做紀律,他們根本沒有這方面的概念。
甚至,包括那些大人們,亦是沒有紀律的概念。
紀律!任何掌握它的軍隊,其戰斗力都不弱。所以比起搏斗,讓他們從小明白紀律才是最重要的。
整整十天時間!
消耗了如此漫長的時間,留里克終于達成了自己最基本的要求。所謂僅憑自己的號令,眾多孩子們終于可以排著隊,跟著號子踏步走了。他們學習之慢著實令人驚愕。
終究孩子們能真正以群體的姿態,聽從號令運動且整隊隊伍不散亂,至此,一切才僅僅是一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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