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頭裊裊就在無人知曉的小號上,秀起了自己新買的Ai馬仕拖鞋。
按傳統,一對即將結婚的新人,男方要給nV方在婚前置辦三件金飾,有些地方興給彩禮,少的六萬六千元,多的不封頂。
在裊裊備婚過程中,不見鄭一奇開口說買h金飾品,也沒說給彩禮,她便自行給自己買了六金,即一對金耳環、一對傳承金鐲子、一條金項鏈、一支金簪、一個戒指、一個金墜子。
雖然這些h金飾品被制作的很時尚了,沒有了一見到h金飾品,就覺得老土的古板印象,但裊裊還是喜歡戴梵克雅寶項鏈,卡地亞手鐲,香奈兒的山茶花耳環,這些h金飾品買來是圖個喜慶吉利,不戴,可必須要擁有。
婚禮不在益城舉行,雙方親戚長輩都在老家縣城,兩人婚禮要回老家縣城舉辦,裊裊本想C辦婚禮,被鄭一奇阻止了。
“是我娶媳婦,婚禮酒店喜糖等就由我們家來辦好了?!?br>
自然,雙方親戚給的禮金,也一并由男方收。
至于這個禮金,是給兩小口,還是由男方家里收著,沒個準數。
鄭一奇爸媽那邊沒說,裊裊的母親和外婆也沒問,就算是裊裊想起這筆錢,覺得又能有多少呢?
十萬?二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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