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嘆說:“性質不一樣,這個家是上了鎖的,你們撬開了鎖,把東西放進去,這是強占他人住宅,屬于犯法。你不交這筆費用,那就是不同意和解,不同意和解,那我們就上法院。徐律師,麻煩你啦?!?br>
一直站在人群外的一個西裝革履的中年男人上前,笑著說了句不麻煩,然后讓手下的人開始對譚錦兒的家拍照留存證據。
譚忠文有點慌,詢問:“這是在干嘛?”
徐律師介紹道:“拍照,保存現場的狀況,如實呈現給法院?!?br>
旋即他對手下拍照的人喊道:“被撬的門鎖要聚焦,多角度拍,這屬于入室強占,性質惡劣!”
譚忠文和譚忠翔兩兄弟強作鎮定,看著徐律師手下的兩個年輕人到處拍照,各種角度,各種姿勢,穩了一會兒,見他們架勢專業,很像是來真的,問村長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村長說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但看起來確實是回事,“我們都不怎么懂法律這一套,但其實很多我們習以為常的事情,往往是不合法的。你記得去年隔壁村的老王嗎?他到縣城坐公交車,不排隊,插隊擠人,結果被關進派出所好幾天,說是擾亂社會公共秩序,是村委派人去撈人的?!?br>
“那是他打人了。”譚忠文也聽說了一些。
“沒有打人,那是謠傳,就只是插隊和人吵架了。”
“就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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