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超想了想,答:“一共就兩三個條件,但都不容易達到。
我記得第一條就夠難了,必須是三個業內相熟的人同時舉薦。”
“舉薦?”
薛凌輕輕點頭:“不難理解,他們家不是普通家庭,雇人自然要謹慎又謹慎。”
阿超繼續道:“還有,必須工作滿十年,不然就非誠勿擾。”
薛凌挑了挑眉,轉而道:“這一點……估計有些為難員工。”
“沒法子。”
阿超答:“人家就是這么規定的。
超高薪待遇,但嘴必須嚴的同時,還必須做滿十年才能離開,而且是違約后果很嚴重的那種。
其實我們這個行業也就能混個十幾二十年,算是青春飯。
萬一遇到一個處不來的主子,還得干滿十年才能離開,誰都不得好好謹慎考慮?
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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