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不著。”程木海想了想,道:“錢給她就行,凌凌辦的那個什么集團的股權,不能給她。”
薛衡趕忙道:“爸,提出離婚的人是我,不是阿芳。法律上規定,只要是夫妻共有的財產,離婚時候就得分給阿芳。”
他內心深處對阿芳有一萬個不滿,對她有許許多多的失望和氣惱,但他是男人,他賺錢的途徑比她多,所以他在錢財上他絲毫不能吝嗇。
再者,他對程家一大家子的感情非常深厚,離婚肯定讓一眾老者和長輩失望,如果能用錢財補償一下阿芳,以此彌補他們心中部分失落,多少也是有好處的。
誰都喜歡錢,但賺錢的最終目的是能有錢花。如果錢花在實在處,那才不會辜負賺錢的辛苦。
他對程天芳已經沒感情了,但他絕不會在錢財上虧待她,甚至愿意用更多的錢財安撫她。
程木海卻有另一方考量,道:“知女莫若父,我的女兒我還是最了解的。她眼界低,貪心卻自私小氣。像她這種性格的人,在單位領一份工資過日子,還是過得下去。但如果將一大筆錢交到她手中,那肯定很快什么都折騰光。你雖然賺錢多,但那也都是辛苦錢,不是搶來偷來撿來的。錢不能給她太多,最終只會全部糟蹋掉。凌凌那邊的股份,能每天都分錢,這些不能給她。”
自家女兒是個什么秉性,他早已經認清了。
除非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不然她絕不會認識到自己的錯處。她太自以為是,太把自己當回事,不肯聽勸自負過度,這樣的人即便能有一時半會兒的得意之時,也得意不長遠。
他不是十幾歲的年輕人,是七老八十的老人家。世事看多了,心頭也就明了了。
薛衡眸光微閃,低聲:“爸……阿芳肯定是不肯的。她知道我在集團那邊有百分之八的股份,集團這些年的收益非常不錯,她不會不要的。”
“你做不了主嗎?”程木海沉聲:“你就跟她說,如果她不點頭,那就干脆不離婚!或者說凌凌不同意!股份是凌凌給你的,當初你幫忙創立廠子,跑了好幾趟國外,她什么也沒干好意思分股份?你如果做不了主,我回頭就跟凌凌說去,通通不許分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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