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于,長達兩個小時的庭審結束,審判長在和審判員等人溝通過后,站起身來,當庭宣布判決結果。
“全體起立!”
書記員一聲令下,場內所有人都站了起來。
“經審判決定,被告人郭世豪,犯交通肇事罪,因情節惡劣,判處有期徒刑11年,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7年有期徒刑,入獄期間,剝奪一切政治權利……”
秦長生瞇了瞇眼睛。
之前肖龍就和他談過,想判處郭世豪死刑是不可能的,最多就是最高的20年有期徒刑。
法院判郭世豪18年有期徒刑,符合法理,也在秦長生的意料之內。
“被告人郭炳春,犯殺人罪、危害公共安全罪、行賄罪、數罪并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生……”
“現在閉庭!”
“嘩啦……”
被判決死刑的郭炳春,面色慘白,兩腿一軟,直接坐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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